指导 山西省文明办
主办 科学导报社
本报讯 捡到车牌不还给车主或交给交警,反而挂自己的车上,结果招来罚单。近日,省公安厅交管局通报了这起违法行为。
8月6日,浮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西佐路段开展夏季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查处时,发现一辆银灰色小型轿车形迹可疑,当即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民警发现该车使用的是一辆红色奇瑞车的车牌,即这名驾驶人涉嫌使用套牌。
面对民警,驾驶人张某承认,他是在洗车时捡到的车牌,想着自己用“方便”,就安在了车上。民警对张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同时依法对其作出罚款5000元、记12分的处罚。
大雨过后,很多车主丢了车牌,担心被人捡到后套用。对此,交警建议,车主应该养成定期查询、核对车辆违法信息的习惯。如果发现有疑问的记录,就要警惕自己的机动车可能被“套牌”了。
交警也提醒大家,若在路面捡到车牌,可拨打122与交警联系,也可以将车牌交到各交警执勤岗亭和交管服务站。
(田 静 郭红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