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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三轮车违法载人“驶”不得
文章来源:《文明山西》周刊     时间:2023-08-15      

  文明山西网讯 近日,兴县公安局交警结合夏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持续开展相关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切实增强三轮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8月7日17时许,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辖区中队民警在省道218岢大线108公里500米处发现一辆三轮车车厢载有一人,遂立即示意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发现驾驶人袁某无法出示驾驶证、未悬挂号牌、未戴安全头盔。后经公安网查询,属于无证驾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驾驶人袁某无牌、无证、违法载人、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650元记10分的处罚。

  8月8日10时许,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辖区中队民警在省道218岢大线49公里100米处发现一辆三轮车车厢载有两名小孩,遂立即示意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发现驾驶人刘某无法出示驾驶证、未悬挂号牌、未戴安全头盔。后经公安网查询,属于无证驾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驾驶人刘某无牌、无证、违法载人、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650元记10分的处罚。

  8月8日18时许,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辖区中队民警在花固线3公里100米处发现一辆三轮车车厢载有一人,遂立即示意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发现驾驶人贺某无法出示驾驶证、未悬挂号牌、未戴安全头盔。后经公安网查询,属于无证驾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驾驶人贺某无牌、无证、违法载人、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650元记10分的处罚。

(秦瑾 崔保明)

责任编辑:刘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