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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购买警灯警报器,订做消防专用应急车牌
私家车改装消防车被罚
文章来源:《文明山西》周刊     时间:2023-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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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自己购买警灯警报器,还私自订做消防专用应急车牌,这些行为的背后,竟然是为了圆自己的“消防梦”。9月10日,省公安厅交管局通报了这起违法行为,这名男子面临罚款7200元、驾驶证记12分、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8月28日22时许,太原市民李先生在太原市万象城发现马路边停着一辆“消防车”。这辆“消防车”不仅拥有全套消防车涂装,还安装警灯警报器,悬挂着应急救援专用号牌。“制式消防车为什么会在深夜停放在商圈附近?”李先生越想越觉得这辆车可疑,随即拨打了122报警电话。

  太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万柏林一大队民警接到举报后,在万象城南门广南街路段找到了这辆违法停放的消防救援车。经过民警与消防队员共同辨认,这辆车并不属于太原市消防部门,车辆涂装的字体位置异常,而且悬挂的应急牌照没有任何防伪标识,是一副假车牌。交警查询车辆车架号得知,这竟然是一辆私家车,也有对应的牌照。

  民警多次拨打车辆上的挪车电话,均无人接听,于是决定先将这辆车暂扣回交警队。当民警指挥拖车时,“消防车”驾驶人却悄悄溜回车内。发现异常后,民警迅速上前敲车窗询问,但“消防车”驾驶人毫不理会,反锁车门并强行发动车辆飞快逃离现场。

  交警和消防部门立即对该车辆的行驶路线进行布控。通过一系列调查发现,交警和这辆车的车主原来是“老熟人”。该车车主林某于今年6月,已被大队按照非法安装警灯查处过。太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万柏林一大队民警赵彦琪表示,“当时,车上就有警灯警报器和涂装。”被查后,这名车主没有悔改,竟再次购买警灯警报器和涂装,甚至还增添了一副假牌照,直到被周围市民举报。

  随后,民警立即根据车辆信息展开进一步调查,成功找到车主林某,并依法将其传唤回队。林某称将车辆外观改装成消防车是因为自己崇拜消防员,同时因为喜欢开快车,突发奇想模仿起了消防车,让自己成为“消防员”,能驾驶“消防车”。

  最终,林某因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非法安装警报器,非法安装标志灯具,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7200元、驾驶证记12分、行政拘留15日。警灯警报器非法装置和伪造的号牌,已被依法收缴。

  山西交警提醒,车辆警报器是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等特种车辆用来执行紧急任务时使用的,个人不得私自安装和使用。千万不要为了“神气”或“耍酷”给自己的车辆装上警报器,希望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杨 晶)

责任编辑:刘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