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 山西省文明办
主办 科学导报社
本报讯 10月10日晚11时许,在龙城大街设卡检查的太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小店一大队三中队民警,截停了一辆轻型货车。车门打开,民警便闻到一股酒气,但驾车男子张某拒不配合检测,并不停地大口喝水。交警责令张某接受检测,而最终的血液检测结果显示,其每百毫升血液中含有158.06毫克酒精,是醉酒驾驶标准的近两倍。张某交代,当晚他和几个朋友聚会,其间喝了半斤多白酒,觉得夜深人静,不会有交警检查,便一路驾车想回晋中市榆次区。
交警介绍,醉酒驾驶普通车辆,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照、并禁驾5年,而张某驾驶的是营运车辆,因此除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外,还要吊销驾照、禁驾10年,且在重新取得驾照后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张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