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 山西省文明办
主办 科学导报社
本报讯 近日,太原交警在工作中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晋KS34**的重型货车车牌有重影,于是立即展开调查。调查结果显示,这辆红色重型货车的外观标识与机动车登记信息严重不符。
经过研判,民警发现套用同一号牌的6辆货车,频繁出没于太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尖草坪一大队和二大队辖区。按照指令,两个大队民警迅速行动,一路民警分析寻找这6辆车的蛛丝马迹;另一路民警对违法车辆进行实地摸排,发现这几辆货车的踪迹,并在新兰路桥面附近将车辆拦停。
原来,这6辆重型货车同属一个车队。他们将准备好的号牌用铁丝悬挂,等一辆车通过路口后,再将号牌拿给后面的货车重复操作。在完整的证据链面前,车队负责人承认是为了闯禁行逃避处罚,才想出来利用套牌的法子让车队车辆蒙混过关。最终,这6辆重型货车驾驶人,均被处以驾驶证一次性记满12分、罚款5000元的处罚。
山西公安交警提示,套用他人机动车辆号牌,不仅严重扰乱交通秩序,还会损害他人及公众利益,增加交通肇事者逃逸的几率。希望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以身试法。公安交警也将加大对此类重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决不姑息手软。
(杨 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