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 山西省文明办
主办 科学导报社
本报讯 连日来,平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持续开展酒醉驾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查处两起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广大群众出行安全及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10月20日晚,平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古虞路路段开展路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一辆小车在距离卡点不远处突然迅速转弯,将车驶入到路边的地坪里,形迹可疑,民警见状迅速上前进行检查。面对民警的询问,驾驶员赵某含糊其辞、神情慌张,对其进行酒精测试后,结果显示为53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在证据面前赵某交代了自己晚上吃饭期间喝了几杯啤酒,心想自己开车不会被交警查到,不料途中发现警车,心虚想蒙混过关,却不想还是被抓个正着。在对赵某进行批评教育后,民警依法对其进行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
10月21日晚,民警在城区开展夜查行动。23时18分,王某某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在五一街路段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吹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显示为3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王某某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罚款1200元的处罚。
(孙辉 付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