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 山西省文明办
主办 科学导报社
各直属机关党委、文明办:
为大力弘扬和传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精神,进一步营造学雷锋志愿服务浓厚氛围,省直文明办经研究并报省直文明委同意,确定每年3月为省直机关学雷锋志愿服务月。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雷锋志愿服务重要指示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立足新时代、展现新作为,传播党的声音,传递温暖爱心,走在前、做表率,为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实现山西高质量转型发展贡献力量。
二、主要内容
(一)开展理论宣讲志愿服务活动。组织理论宣讲骨干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进行理论宣讲和形势政策宣传,宣讲中国共产党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宣传党的创新理论、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富民惠民政策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推动党的创新理论走进千家万户。
(二)开展美好生活志愿服务活动。着眼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组织文化、科技、金融、医疗、教育等志愿者开展“下乡”活动,为群众提供科普、技能培训、金融知识、健康体检、保健咨询、文化健身等志愿服务,满足群众需求,让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博物馆、纪念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设施要结合自身特点开展有特色的文化志愿服务活动,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三)开展绿色环保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志愿者宣传环境保护知识,开展清理卫生死角,清洁环境卫生,宣传垃圾分类知识等爱国卫生运动和“靓丽星期五”活动;开展义务植树,森林防火知识宣传,公园绿地、旅游景区、重要河流和水资源地生态环境治理等绿化美化活动,引导人们树立低碳环保节约的健康生活理念,培育崇尚自然、保护环境的行为自觉。
(四)开展文明新风志愿服务活动。弘扬时代新风尚,开展文明餐桌、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上网等志愿宣传活动,提高人们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以清明节为主题,开展“我们的节日”志愿服务活动,组织“清明祭英烈”重温入党誓词活动,引导人们文明祭扫、鲜花祭扫、网上祭扫,摒弃不文明祭扫等陈规陋习,大力推进移风易俗。
(五)开展敬老献爱心志愿服务活动。传承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爱老传统美德,组织志愿者深入社区、敬老院、福利院、光荣院等,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温暖献爱心志愿服务;开展义务献血、助残扶困等活动,营造孝老爱亲、崇德向善浓厚氛围,传递爱心,回馈社会,弘扬正能量。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月活动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雷锋精神,人人可学;奉献爱心,处处可为”重要指示的具体举措,各单位要把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作为提升素质、转变作风、树立形象的重要抓手,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部署,制定活动方案,确保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扎实推进。
(二)完善机制。认真贯彻《山西省志愿服务条例》,完善志愿者和志愿团队注册工作,规范志愿服务平台应用,建立健全关爱机制,及时准确做好志愿服务相关情况记录,维护志愿者合法权益,激发干部职工参与志愿服务热情,促进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机制化。
(三)务求实效。结合实际,坚持项目牵引,载体创新,精心设计体现单位特点和行业特色的志愿服务项目,深入挖掘志愿服务内涵,拓展志愿服务领域,激发志愿服务活动活力,真正做到服务群众、服务民生、服务社会、服务山西转型发展。
省直文明办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