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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公布两所高中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
文章来源:山西晚报     时间:2021-08-12      阅读数:340
山西晚报

  8月11日,山西晚报记者从太原市发改委了解到,根据《普通高级中学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太原市外国语学校摄乐校区、大原市第二外国语学校晋源校区高中学生公寓的住宿费标准进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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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2021年新校区秋季招生开始,以上两所学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按照学生公寓宿舍居住人数、生均使用面积、设施配备等情况实行分类,一类每生每学期400元、二类每生每学期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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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类学生公寓设施每房间最多居住6人,生均使用面积为4平方米以上;二类学生公寓设施每房间最多居住8人,生均使用面积为3平方米以上。

  太原市发改委强调,公办高中住宿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非税票据,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费单位应在收费地点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贾蔚然

责任编辑:常雅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