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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促进法》日前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从此家庭教育不再只是家务事,而正式纳入国家发展规划和法治管理,上升为事关全社会福祉的国事。如何读懂《家庭教育促进法》出台的深远意义?现代社会家庭教育究竟有着怎样的隐患和问题?《家庭教育促进法》给为人父母者提出了什么样的要求?太原市妇联副主席、市政协委员康一萍,晋源区政协委员、心理咨询师马艳玲就《家庭教育促进法》作了解读。
立法符合教育发展趋势
康一萍和马艳玲一致认为,《家庭教育促进法》从党和国家战略全局的高度,阐明了家庭教育在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中的重要作用,对国家和未来命运有着深远影响。
马艳玲认为,《家庭教育促进法》和更早的“双减”政策给每一个家庭释放出强烈信号:父母和监护人才是家庭教育主体责任人。通过立法来规范和帮助提升家庭教育品质,能让家庭教育更符合整个国家和社会的发展方向。家长需要对照家庭教育法的相关要求,深度学习、及时更新教育理念,给孩子营造健康的成长环境。
近年来,包括太原市在内的全国许多省市在推进家庭教育方面已经做了大量工作。康一萍介绍,太原市妇联相继成立了900多个家庭教育指导站为全市118万个家庭开展家庭教育服务,有效促进全市家风水平提升。然而,随着家庭教育服务工作的深入,各种家庭教育中的认识偏差也让家庭教育工作者们忧心不已。“因此,从国家基本法律层面对家庭教育的方式、责任、任务和发展予以规范和指导,是新时代教育发展的大势所趋。”康一萍说。
有效纠正错误教育理念
“我不止一次听到家长抱怨:‘我为孩子付出了这么多,他为什么不听话?’却不反省是自己的教育方式出现了问题。”马艳玲从事心理咨询工作十余年,为上千名孩子进行过心理咨询,见到过各种错误的教育观念,“有的家长教育孩子非打即骂,方式粗暴;有的家长对孩子放任自流、疏于管教;有的家长只要学习好就万事大吉;还有的家长一味满足孩子物质需求却忽视其情感需求……”马艳玲透露,绝大多数孩子的心理问题,都是由于家长不正确的教育观念导致的。“一个问题孩子的背后通常会有一个问题家庭。厌学、校园霸凌、轻生……有太多的案例证明,家庭教育的不当和缺失,给孩子带来的痛苦是极其深远的。”
康一萍坦言,广大家庭的家庭教育能力普遍不足,很多家长错误的教育观念甚至为家庭教育服务的推广带来了不少困难。“只有纠正家长错误的教育观念,家庭教育中暴露出的种种短板才能得以修复。”
《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了家长在家庭教育中承担的责任,要求家长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把家庭教育的责任从过于注重孩子学习成绩,转变到关注孩子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兴趣爱好,以及劳动和运动等综合能力的培养上。马艳玲结合自己在青少年维权方面的工作经验表示:“我认为家庭教育法的出台,是避免出现生而不养、养而不教、教而不当,帮助家长树立正确教育观念、推广正确家庭教育方法的最有力手段。”
为家长提供指导
为人父母者,并不是天生就能当一个合格的家长。随着全社会对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关注,越来越多的家长已经意识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渴望在孩子教育问题上得到专业的家庭教育指导。《家庭教育促进法》中特别强调,负有家庭教育工作职责的政府部门和家庭教育指导机构要为家庭教育提供支持服务,帮助家长为孩子上好“人生第一课”。
近年来,太原市妇联高度重视家庭教育工作,结合本市实际,通过探索“家校社”共育,推动家庭教育直播,组织开展公益性家庭教育服务,深入712个社区开展一千多场家庭教育巡讲,在全社会营造传承良好家风、培育健康家教理念的氛围。民意调查显示,99.44%的家长对家庭教育课程表示满意。康一萍表示,《家庭教育促进法》出台后,妇联要在家庭教育中发挥更多的作用。
康一萍认为,如何提升每一位家长发自内心对家庭教育的重视,为家长提供专业、落地的家庭教育指导方法,让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扎根在每个家庭,还需要未来各部门在家庭教育中依法履责,更离不开各界社会组织、志愿者团体的协作。依法促进家庭教育发展之路必然任重而道远,需要每一个人为之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