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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陵川公安破获系列诈骗商户案
文章来源:陵川公安     时间:2024-05-21      阅读数:683
陵川公安

  “非常感谢你们,这么快就破了案,还为我们挽回了损失,在陵川做生意,有你们在身边,我们感到很安心、很放心。”5月16日,陵川县公安局崇文派出所涉案赃物发还仪式上,前来领取被骗现金和香烟的商户老板们说。近日,崇文派出所民警精准研判、快速出击,成功破获9起利用“虚假支付”手段诈骗街边商铺的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挽回群众经济损失60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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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7日晚8点多,陵川县崇文镇某商铺老板娘秦大姐像往常一样在店内忙碌,这时从门外进来一个青年男子,自称就住在附近,想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换点现金用。秦大姐说店里只有200多元现金,让男子到别的店里换,男子称少换点也行,接着男子便当着秦大姐的面操作了起来,扫码、输入金额和密码,一小波操作完后,他还把手机拿给秦大姐看。付款方、金额都没有问题,但是付款状态却是支付中,男子称自己手机网络不好,等一会儿就可以到账。

  看对方年纪轻轻,又是本地人,秦大姐选择相信他,于是把店里的200多元现金给了对方。男子离开后,秦大姐迟迟没有收到钱,这才意识到被骗了,急忙出门寻找,可男子早已没了踪迹,秦大姐立即到崇文派出所报案。“客人来我这里买东西,付款延迟的事偶尔也有,但从没碰到过这种事,这个年轻人居然利用我的信任来骗钱,真是太可恶了。”秦大姐气愤地对民警说。

  “犯罪嫌疑人为男性,20岁出头,中等身材,本地口音,可以与之前的案件作串并处理。”4月28日一早,在崇文派出所案情分析会上,教导员马强对这起诈骗商铺经营者的案件作了分析。原来,像秦大姐这样被骗的不是个例,这已是崇文派出所本月接到的第3起同类警情了,犯罪嫌疑人选择沿街商铺作案,以付款延迟为由骗取现金或者商品,被骗金额200余元到2500余元不等。

  虽然每起案件的案值不大,但是犯罪分子反侦查意识强、作案手法娴熟,办案民警王鹏飞凭借经验分析,嫌疑人很有可能是惯犯。根据这一思路,民警开展了缜密的侦查,通过调阅视频监控、走访摸排等手段,综合分析研判,最终发现陵川籍前科人员王某(男,22岁)有重大作案嫌疑。

  “找你很久了!走,跟我们回派出所。”4月29日上午,办案民警在崇文镇某旅店内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在确凿的证据面前,王某很快交代了通过虚假支付手段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

  犯罪嫌疑人王某成年后无心上学,选择到晋城市区打工,但微薄的工资无法满足他的日常开支,因此借了不少外债。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发现如果扫商家付款码后立即关闭网络,支付界面就会长时间停留在“支付中”状态,入不敷出的他突然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可以通过这个方法从商户手中骗钱。虽然明知这是违法行为,但对金钱的欲望让他失去了理智,经过几次尝试后,他果然骗到了钱。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王某多次在市区作案,最终被晋城市公安局城区分局抓获。2024年1月,王某因犯诈骗罪被晋城市城区法院判处缓刑。缓刑期的王某回到陵川县城打工,因为欠外债、缺钱花,遂又起了重操旧业的念头,3月以来,其先后在崇文镇、平城镇等地疯狂作案9起,所得财物供自己挥霍,直到再次被民警抓获。

  王某到案后,办案民警秉持“追赃必挽损”的原则,对王某及其家属进行劝说,促成其家属退赔受害人钱款,成功为秦大姐等人挽回全部经济损失。

  (田元吉)

责任编辑:刘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