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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呀,被晋城城区公安警察叔叔救咯!”
文章来源:《文明山西》周刊     时间:2024-09-27      阅读数:683
《文明山西》周刊

  “不知道大家认识我吗?嘴基黄而尖端黑色,头、颈、上胸部具褐色纵纹,下腹部及翼为白色。我,就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池鹭。今天我呀,被晋城城区公安警察叔叔救咯!”

  “警察同志,我在店里捡到一只受伤的‘小鸟’,你们看看是不是国家重点保护动物。”9月14日14时许,热心市民小吴(化名)小心翼翼地抱着箱子走进东街派出所。“我是南大街一奶茶店的员工,正在擦桌子呢,突然它就飞进来了。”小吴说,“我当时吓了一跳,走近一看发现这只鸟的毛色、体形和别的鸟不太一样。”因为怀疑这只小鸟是保护动物,小吴便将其送到了就近的东街派出所。民警经过仔细观察后发现,原来这只“不速之客”名为“池鹭”,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东街派出所民警迅速联系了相关部门前来救助,目前池鹭已移交至森林派出所救助

  警方提示:如遇受伤、被困的野生动物,请第一时间联系野生动物保护部门或拨打110报警,切记不要自行救助、放生。同时晋城城区公安呼吁广大群众,增强野生动物保护意识,自觉参与到保护野生动物的行动中,共同守护“绿色家园”。

  (秦小强 陈碧轩)

责任编辑:文明山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