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 山西省文明办
主办 科学导报社
晋警院教发〔2020〕22号
教务处、学生处、各系:
为提高学生的专业实践能力,提升职业素养,保证实习效果,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16]3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对2018级学生实习实训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实习实训安排原则
(一)以强化能力训练、促进学生就业为宗旨,合理安排学生实习实训。
(二)坚持集中实习实训与自主实习实训相结合、专业对口或相近。
(三)跟岗实习时间根据专业能力训练需求确定,顶岗实习一般为6个月。支持鼓励各系和实习单位合作探索工学交替、多学期、分段式等多种形式的实践性教学改革。
二、实习实训班级及单位
(一)监所管理系
实习班级:刑事执行34-35班、社区矫正13班、行政执行19-20班。
实习单位:
第一类:省内相关监狱
第二类:省内相关戒毒所
第三类: 省内相关司法所
第四类:与专业相近单位或岗位
(二)应用法律系
实习班级:法律事务70-71班、司法警务19-20班
实习单位:
第一类: 法院、检察院、基层法律服务所、司法所等
第二类:民航机场公安局
第三类:迎泽区武装部
第四类:与专业相近单位或岗位
(三)信息工程系
实习班级:计算机应用技术34-35班、信息安全与管理15班。
实习单位:
第一类:计算机公司、网络公司、培训公司
第二类:与专业相近单位或岗位
第三类:警官学院
(四)安全防范系
实习班级:安全防范技术9-10班
实习单位:
第一类:安防企业
第二类:与专业相近单位或岗位
三、专业实习实训起止时间
刑事执行、行政执行专业:2020年6月18日-8月底:实习基地-专业实训;9月1日-2021年2月底:实习基地-跟岗实习。
社区矫正、法律事务、司法警务、计算机应用技术、信息安全与管理:2020年10月12日-12月底:实习基地-跟岗实习;2021年1月5日-7月5日:实习基地-顶岗实习。
安全防范技术:2020年9月1日- 12月底:实习基地-跟岗实习;2021年1月5日-7月5日:实习基地-顶岗实习。
四、实习实训项目
项目1:职业岗位能力训练
各系根据所属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围绕专业核心能力,拟定实习实训方案,确定学生职业能力训练项目,并联合实习实训单位组织实施。
项目2:职业岗位调查研究
主要包括实习周记、案例收集、撰写调查报告等任务。
项目3:专业课程实践教学
各系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将部分专业课程开在实习基地,由学院教师和基地指导教师分别承担,因地制宜组织教学。
五、职责分工及要求
学生实习实训工作由教务处统筹安排、各系具体负责、学生处和学员大队配合。职责分工如下:
(一)教务处职责
1、做好实习实训统筹安排。根据教育部有关实习实训要求,结合学院各专业实际,拟定实习实训工作指导意见,统筹安排各专业实习实训工作。
2、全面掌握学生实习信息。根据学院实习工作安排意见,全面收集各专业学生实习实训安排情况,坚决做到情况明,底数清。
3、加强实习工作指导监督。及时将国家有关实习实训工作政策要求传达到各系,指导监督各系贯彻落实,防止出现违规情况。
4、办理学生实习责任保险。负责协调办理各类实习生“实习责任保险”,并在发生保险情形时,配合处理保险事务。
5、保持校行合作育人联系。保持与实习单位的经常性联系,及时了解并反馈实习单位对学生的意见,指导各系整改提高。
6、及时协调处置相关问题。代表学院与实习单位协商处理实习实训期间有关问题,保证实习实训工作正常进行。
(二)各系职责
1、制定实习实训方案。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要求和学院《关于2018级学生专业实习实训工作安排指导意见》,制定《**专业实训方案》、《**专业跟岗实习方案》,《**专业顶岗实习方案》,从实习实训单位、任务项目、组织实施、考核评价等方面统筹安排所属专业实习实训。
2、落实实习实训单位。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要求,本着专业对口或相近原则,选择合法经营、管理规范、实习设备完备、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的实习单位安排学生实习,并做好《实习单位实地考察评估报告》。
3、开展实习实训教育。在学生实习实训前,根据实习实训任务要求,组织召开实习实训动员会,明确有关实习纪律、实习任务等要求,指导学生做好实习实训前思想和专业等方面准备。非经特定程序,不允许安排学生进行实习实训以外的活动。
4、确定实习实训指导教师。根据实际确定所有实习实训单位的指导教师,并安排其每季度进行一次实地检查和业务指导,督促学生按时保质完成实习实训任务,完成《实习实训业务检查指导记录表》,交系研究改进工作。
5、签订实习实训协议。根据职业教育和实习实训任务要求,与实习实训单位和学生签订《实习实训三方协议》。
6、指导完成实习实训任务。与实习单位共同组织完成好专业实习任务、实习实训期间相关课程的教学活动和教学任务。
7、组织开展实习实训检查。组织指导教师、辅导员等相关人员,原则上每月检查一次实习工作,了解学生实习和纪律作风情况,督促学生按时保质完成实习实训任务。
8、评定实习实训成绩。按照实习实训方案,组织教师按时评阅实习实训作业,按百分制核定成绩,输入成绩系统。
9、组织实习实训总结。原则上每月要组织召开一次实习情况分析通报会,跟岗实习和顶岗实行结束后,分别召开一次情况分析通报会。通报问题,分析现状,总结经验,梳整改提高。
10、整理归档实习实训资料。主要包括:(1)集中实习生基本信息汇总表;(2)自主实习生基本信息汇总表;(3)实习实训三方协议;(4)实习实训计划、实施方案;(5)学生实习实训任务书;(6)实习实训单位指导教师分配表;(7)实习实训检查指导记录等;(8)学生实习实训作业;(9)学生实习实训作业考核结果;(10)实习总结
(二)学生处和学员大队职责
1、负责核实实习生基本信息。配合所属系核实本专业实习生信息并填报《集中实习生基本信息汇总表》和《自主实习生基本信息汇总表》,于2020年6月16日前报教务处、学生处和所属系。具体要求见附件1、2。
2、协助落实实习实训单位。包括向所属系提供实习实训单位信息,安排每一个学生的实习实训单位。不允许安排学生进行实习实训以外的活动。
3、做好学生安全纪律教育。采取切实措施,做好实习实训前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纪律教育,全面掌握学生的思想状况,组织学生签订《遵规守纪保证书》,保证实习实训工作顺利进行。
4、加强实习实训检查指导。每月要对实习生进行一次实地检查,全面掌握学生的纪律作风养成表现情况和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与实习实训单位协调处理,向系提出违纪学生处理建议。
5、负责学生请销假问题。学生实习实训期间的请假原则由实习单位审批,若因生病或参加公考、专升本等培训需要长期请假的,由学员干部负责进行真实性审核,报系批准。
6、配合落实学生实习实训单位调整问题。学生若因故与原实习单位提出解除协议的,学员干部负责核实并报系处理。在学生进入新的单位实习前,负责联系学生家长监督其活动情况,保障其各方面安全。
7、督促学生完成实习实训任务。督促学生按期完成实习实训任务,做好学生成绩反馈,包括因实习实训任务不合格而缓发毕业证、继续跟随下一届学生进行实习等情况的通知安排。
8、做好材料整理归档工作。按年级、专业和工作项目等,及时整理归档所有材料,主要包括:(1)实习实训前安全纪律教育材料;(2)学生遵规守纪承诺书;(3)《集中实习生基本信息汇总表;(4)自主实习生基本信息汇总表;(5)实习联系函回执;(6)实习实训检查情况报告;(7)实习实训请销假报批表;(8)学生实习实训单位调整审批表;(9)实习实训成绩反馈单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担当意识
各部门一定要牢固树立以学生为中心的思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要坚决执行教育部关于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有关要求,严格按照学院实习工作指导意见,履行好本部门工作职责,以实际行动为学院人才培养工作健康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二)树立全局观念,强化合作意识
专业实习是学院人才培养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学生的一门重要必修课,直接影响学生的毕业。为了保证各专业实习实训工作顺利进行,各部门一定要树立全局观念,一切从有利于学生发展和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要求出发谋划工作,及时沟通,注重配合,强化服务,做好衔接,全力以赴保障学生实习实训工作正常进行。
(三)落实工作机制,强化责任意识
各部门一定要严格按照学院实习工作指导意见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层层压实工作责任;职能部门要准确领会上级精神,加强工作指导和协调;各系要认真把握本专业实习实训特点,合理制定各环节实习实训方案,明确各实习实训点校内和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及职责,不允许安排学生从事实习以外的事务;学院大队和学生处要根据学院和所属系要求,做好学生实习安排和思想纪律教育等工作,努力保证实习工作扎实落地,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