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 山西省文明办
主办 科学导报社
本报讯 为预防和减少涉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交通事故的发生,提高广大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3月21日上午,临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民警联合辖区临汾市康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在玖盛园小区进出口,开展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的宣传劝导活动,在现场设置共享头盔出借点,并与企业负责人签订“共享头盔”管理责任书。
活动现场,民警对进出小区的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骑乘人员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详细讲解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劝导社区居民骑乘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出行时一定要佩戴安全头盔。民警还在现场为未佩戴头盔的骑乘者提供共享头盔,并示范如何正确佩戴,同时,告知居民出门若忘记佩戴安全头盔可在社区登记进行“共享头盔”的借用。小区物业负责共享头盔的借用登记、回收、清洗以及消毒工作,同时,组织人员在小区出入口处进行文明交通劝导,提醒小区居民骑乘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
共享头盔的推行有效提升了社区居民的安全出行意识,也解决了部分居民出行忘戴安全头盔的问题,获得了小区居民的一致好评。(梁小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