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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水县“五抓”并举促创城——文明创建 永远在路上
文章来源:《文明山西》周刊     时间:2021-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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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创城永不停步,创建争先在前。成功跨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一年来,沁水县坚持“五抓”并举,全力巩固提升创城硕果。

  新一届沁水县委、县政府把创城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抓手,表示要在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中百尺竿头、争先在前,始终以等不起、慢不得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投入到任务落实中去,全力冲刺这场必须打赢的硬仗,夺取新的胜利,交出满意答卷。

全面启动抓基础

  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是目前我国规格最高、要求最严、难度最大的城市评比活动,是对一个城市发展状况、文明程度、投资环境、治理能力等实力的综合评价。

  2020年11月,沁水县成功跨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以此为新起点,沁水县及时启动“我为文明城市添光彩”主题活动,打响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新战役,全面实施以培育良好风尚、增强公共意识、提升城市品质、凝聚群众力量“四大内容”为重点的文明城市创建基础性工程,持续开展文明交通、文明餐桌、文明旅游、文明服务、文明祭扫、文明上网“六大文明”引导志愿服务活动,深入推进环境卫生提标、基础设施提质、交通秩序提升、市场秩序提规、校园周边提优“五提行动”,进一步夯实了文明城市创建的思想基础、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

强化领导抓统筹

  沁水县始终坚持党政一把手抓创建、负总责,在创城指挥部的基础上,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县长担任“双组长”的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组,县委副书记、宣传部长、分管副县长担任常务副组长,人大、政协主要领导担任顾问,“县四班子”成员人人肩上有担子、人人身上有任务,保持了高位推进的强劲动力。借助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协调成立沁水县精神文明文化建设中心,具体负责文明城市创建的日常工作,做到了机构不撤、队伍不散、力度不减,为文明城市创建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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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谋划抓巩固

  把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列入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将文明城市的主要指标作为沁水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纳入了“十四五”规划。坚持以“创建文明城市就是为群众办实事”为原则,以巩固提升创建成果为目标,以两个《测评体系》为基础,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征求民意,结合沁水县的短板不足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制定出台《沁水县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三年行动方案》《沁水县2021年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高规格召开动员大会,把各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114个责任单位,做到了定位精确、布局精细、落实精准。

常态推进抓提升

  坚持实行县处级领导包联制度,“县四班子”成员深入包联点位一线指导检查工作,亲自协调解决各类困难和问题,全面推进整体工作。进一步优化文明城市创建闭环管理考核办法,按照测评考核、汇总上报、反馈通报、督查整改和上榜发布五个流程,定期进行考核,发布“五色十星”成绩评定和“红黑榜”,持之以恒落实“周调度、月收集、季提醒”和“清单化、销账式”制度,推动创建工作周周有进步、月月有变化、季季有提升,切实把文明城市抓在了经常、管在了日常。

群众满意抓增效

  每三个月开展一次民意测评,采用发放问卷、微信、网络和入户、街访等多种形式,掌握群众关注的热点和诉求,以问题和群众诉求为导向,及时调整工作方向,着力做好群众关心、基层需要、社会关注的难事实事,用实际行动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今年,共整改群众反应的问题127个,整改率达94.1%;开展集中评议4次,现场评议48次,电话回访102次,为群众解决问题21件,文明创建给群众带来更多获得感、幸福感,群众对文明创建的支持率、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文明创建永远在路上。沁水县正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认真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理念,全力建设信仰坚定、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文明城市。

苗臻 徐炜

责任编辑:常雅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