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 山西省文明办
主办 科学导报社
太原市市场监管局近日召开了校外培训机构合法经营行政指导会,并联合太原市教育局发布《太原市校外培训机构合法经营行政指导提示书》,两部门还将共同对校外培训经营机构展开合规检查。
《太原市校外培训机构合法经营行政指导提示书》从规范收费管理、价格行为、广告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消费者保护、线上经营行为、诚信经营7个方面进行了提示。其中指出,培训机构不得有以下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骗取消费者费用而不提供或不按约定提供服务;故意拖延和无理由拒绝消费者的合理要求;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使用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免除或部分免除经营者责任,排除或限制消费者合法权利。
太原市市场监管局要求,各校外培训机构要合法经营、诚实守信,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照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同时积极配合监管执法工作,共同营造太原市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
许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