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 山西省文明办
主办 科学导报社
为进一步强化和完善晋源区疫情防控工作,精准落实辖区公共场所“场所码”扫码验码,确保群众安全有序出行,信息精准追溯排查,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公共场所全覆盖。全区所有公共场所必须向所在地社区(村)主动申领“场所码”并醒目张贴。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场所码”扫描查验,做到每进必扫、每扫必验、问题必报、不漏一人,切实织牢疫情防控网络。
二、进入场所主动扫。居民群众进入各类场所时必须通过支付宝“扫一扫”主动扫码、验码。对无智能手机或不能使用扫码系统的老年人、儿童以及视(听)力障碍等特殊群体可由同行监护人代扫“场所码”,或凭有效身份证明手工登记信息后通行。
三、发现异常及时报。公共场所管理主体在查验过程中,发现健康码异常(红码、黄码)人员,要立即采取临时隔离措施,并第一时间向属地社区(村)报告,外地返回行程卡带星号人员,要严格信息登记,并第一时间向属地社区(村)报告,及时落实管控,不得出现外溢。对不配合扫码核验的人员应拒绝其进入,并第一时间向属地社区(村)报告。
四、加强监管严处罚。公共场所管理主体不执行申领、扫码、验码有关规定的,由政府监管部门按照职责,依法依规给予警告、限期整改、停业整顿等处罚;对屡次不落实验码要求的管理主体和不配合扫码验码或虚假出示、拒不出示,发现异常不配合登记管控的个人,由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太原市晋源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