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 山西省文明办
主办 科学导报社
为抓好疫情应急处置和常态化防控,努力用最小代价实现最大的防控效果,现就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广大市民要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不麻痹、不侥幸,严格遵守各项防控规定,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坚持少聚集、不扎堆,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分餐制、用公筷、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二、省外返(抵)并人员要提前向属地社区(村)报备,在交通检疫卡口和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交通场站,主动进行检疫信息登记,未纳入“两码”(山西健康码、山西场所码)管理的人员不得出站。
三、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居民小区,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等要积极申领山西场所码,严格落实测温、扫(验)码、戴口罩疫情防控“三要素”。
四、全市所有大型聚集性活动停办,严控群体性活动,减少人员聚集,婚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五、景点景区、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农贸(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商场超市等重点场所要逐步放开人员接待量,在做好入口疫情防控措施的同时,强化内部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接待量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避免人员聚集。
六、医院、儿童福利院、养老院、护理院、监管场所、学校等重点机构要继续严格落实封闭管理措施。
七、桑拿、按摩、足疗、水疗、美容、茶庄、棋牌室、麻将馆、网吧、酒吧、KTV、剧院、电影院、健身房、体育馆、游泳馆、澡堂、剧本杀、密室逃脱等非生活必需密闭场所暂停开放。线下教育培训机构、六城区学生儿童托管机构暂停服务。
八、冷链货物、农贸市场、快递外卖、交通运输等行业从业人员,公安司法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移民机构、市场监管机构等高风险岗位人员及家属要按规定落实核酸(抗原)检测、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九、各县(市、区)、各职能部门要落实属地(部门)责任,建立健全本地区(部门)常态化督查检查机制,督导各责任主体从严从紧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十、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按有关规定执行。
太原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