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 山西省文明办
主办 科学导报社
本报讯 6月30日,太原市政府新闻办举行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新闻发布会。太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制定《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举措》,出台了30条就业创业新定政策,分五部分内容。
一、拓宽就业渠道,促进吸纳就业。一是有效扩大岗位供给。通过扩大机关事业单位、基层社区社保、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工作、司法辅助项目招聘,优先招用高校毕业生。二是发放吸纳就业补助。对年度内新吸纳各类劳动者(含高校毕业生)100人以下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小微企业,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100人(含)以上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小微企业,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三是给予双创资金奖励。企业每吸纳1名应届高校毕业生在太原市就业,并在太原市缴纳社会保险达6个月以上,奖励企业1000元,主要用于激发企业创新创业活力。
二、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就业能力。一是持续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鼓励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各类企业、街道社区、政府投资项目和科研项目单位申报就业见习基地,鼓励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2022年全市开发就业见习岗位3600个以上。二是集中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培训。对有创业意愿的毕业年度高校学生免费提供一次创业培训,给予最高1800元/人的创业培训补贴,提升高校毕业生创业能力。三是强化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将毕业年度高校学生纳入职业技能培训范围,对有培训意愿的结合专业特点和就业需求开展技能培训,毕业年度高校学生取证按规定给予初级工400元、中级工600元、高级工800元的评价补贴。免费对2022年度高校毕业生开展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打造一支素质优良、创新能力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技术转移人才队伍。
三、减低创业成本,鼓励自主创业。一是实行创业税收优惠和创业金融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可申请最高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创办小微企业的毕业生可申请最高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二是实施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归集简办”政策。整合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场租补贴、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对高校毕业生首次创业并带动1人以上就业,在工商注册且有纳税行为或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给予15000元的扶持。三是免费提供创业工位和创业计算机。政府投资开发的孵化器等创业载体应安排30%左右的场地,为有创业需求的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3年创业工位。对创业工位免费配置计算机一台。四是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大赛。在双创赛事活动中获奖并落地太原的企业给予双创资金奖励,一等奖奖励20万元,二等奖奖励15万元,三等奖奖励10万元。五是加强创业创新基地建设。对大学科技园、大学生创客空间等开展专业化孵化服务的双创平台给予双创资金奖励。支持入驻经政府有关部门备案或认定的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小企业创业基地、商贸企业集聚区、微型企业孵化园等创新创业载体内的大学生创客使用科技创新券。
四、实施就业关爱,落实引才政策。一是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对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中职毕业生,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二是提供高校毕业生租赁住房保障。对来并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纳入太原市租赁型人才住房政策适用范围,在太原市租住指定人才住房时,免收12个月租金。三是实施高校毕业生人才补贴政策。包括生活补助、学费补贴、购房补贴和租房补贴等。
五、规范劳动关系、保障就业权益。通过维护高校毕业生就业合法权益,防范化解劳动关系风险,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等措施维护保障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权益。
太原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举措,突出就业优先导向,大力实施就业创业政策扶持,加强全方位就业创业服务,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促进灵活就业,以创新创业带动更多就业,切实保障太原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稳定,更好服务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
(梁小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