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 山西省文明办
主办 科学导报社
文明山西网讯 “由于未成年人遭受侵害时可能因认知原因或犯罪行为的隐蔽性,不能及时被监护人获悉并采取相应的保护和救济措施,条例里新增了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强制报告义务。”在梭峪社区文化广场,志愿者正在给过路群众科普《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的相关内容。
7月2日,太原古交市梭峪乡党委联合乡综治中心、司法所联合开展了主题为“未成年人的安全与幸福 是我们共同的责任”的普法宣传活动,用法治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守护“少年的你”。
活动中,工作人员和志愿者从“如何加强未成年网络保护”“如何防止未成年人网络沉迷”“网络服务提供者和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尽的责任义务”“网络信息内容规范”等方面向群众和青少年讲解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中的重点内容,既引导家长加强对未成年人使用网络行为的教育、示范和监督,也努力提升未成年人对不良网络信息的分辨能力。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为在场的群众提供了法律咨询服务,与专业律师进行了直播连线,耐心解答了群众的疑惑、问题。本次活动共发放普法宣传册250余份,宣传折页180余张,宣传手提袋40余个。
梭峪乡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赵建刚表示,将聚焦未成年人网络安全意识、文明素养、行为习惯和防护技能提升,继续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号召更多群众关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营造人人支持、人人参与未成年人保护的良好氛围。
(刘祥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