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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公安局交警让“未戴头盔”骑乘人员自选处罚项目
文章来源:《文明山西》周刊     时间:2024-07-31      阅读数:684
《文明山西》周刊

  文明山西网讯 连日来,晋城市公安局交警三大队在市区的城区政府岗、八中岗设立两处“常态化头盔教育查处点”,推出“四选一”处罚套餐,轻罚重教,彰显为民执法温度,收到了违法处罚、教育劝导和文明宣传三重社会效果,旨在有效化解夏季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风险,进一步加大对“骑乘人员戴头盔”的宣传力度。

  在晋城市交警三大队常态化头盔教育查处点,一位骑着摩托车的市民因没戴头盔而被民警拦下。“同志你好,您未佩戴安全头盔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现在对你进行‘四选一’处罚,请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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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还能选?我选C。”“我选A,抄写常识。”“我选B,发朋友圈”……体验式教育代替处罚,市民接受度提高了不少。

  据民警介绍,在街头现场发现未佩戴安全头盔骑乘人员,民警现场进行拦停,并引导至交通安全教育点,让其自愿按照“四选一”的方式进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发朋友圈曝光或罚款处罚,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教育一起,引导骑乘人员进一步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以前觉得有交警查才戴头盔,今天学习到了头盔的作用,戴头盔是为自己呢!”“看了宣传片,我才知道原来戴头盔真的能保命,交警查头盔是为了我们好。”“以前觉得交通事故离自己很远,有侥幸心理,今天受到了警示,以后不会忘戴了。”集中在一起学习交通安全知识的市民纷纷表示,无论是选择观看警示视频或将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发到朋友圈进行曝光、还是抄写法律法规都能让自己对出行安全有深刻的理解和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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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此花式“处罚”、柔性执法,目的只有一个:让大家文明骑乘,安全回家。晋城市公安交警三大队大队长刘瑞甲表示:“我们将持续加强对‘骑乘人员戴头盔’交通违法行为的人性化劝导教育,并且对人员年龄、所在单位、社区等信息进行了详细的登记,下一步将走进社区和相关单位对多次不戴安全头盔的人员实行通报,联动多部门最大限度将此项违法行为消除于小区、单位内部。”

(秦小强)

责任编辑:刘倩倩